一、 理想工程基本概况:
1、 2018年11月21日,国家教育部及中央宣传部(教基[2018]24号)文件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基本普及,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免费观看两次优秀影片。
2、 2021年3月30日及2023年7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先汇同20个部委后又汇同10个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和2023年版)》的通知。《标准》提出:“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文件提出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为国家教育部和中央宣传部。《通知》还指出: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实施情况的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加强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
3、 2024年1月1日,国家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用影视对学生进行爱囯主义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生动、深刻、具像化的有效教育方法。
4、 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和中共中央宣传部的号召,鉴于目前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去电影院看电影所面临的组织困难和片源不足等问题无法实施,现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益文化中心等单位牵头开展“五彩美育电影进中小学理想工程”课题研究项目,在中央宣传部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指导与合作下,正在积极推进优秀电影进中小学工作。上海中优唯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宏科君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起、参与了“理想工程”办公室筹建工作(以下简称总部),并将具体运营授权给江苏宏科君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经营运营总公司,以下称总公司)。总公司将投资研发专用的电影放映设备,并免费提供给全国中小学校使用,同时提供具有版权的、完全符合电影视音频放映标准的电影,让每一个中小学校学生可以不出校门就可以看电影,形成全国中小学校园电影院线。这个项目目前被称为“理想工程”,理想工程办公室总部设在上海。
5、 为实施这个目标,“理想工程”将在各省设立“理想工程”代理运营商,并称为地方办公室(比如授权上海成立“理想工程上海办公室”、授权江苏成立“理想工程江苏办公室”)
二、 各地理想工程办公室的具体任务:
1、 主要负责在所在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校推广、落实“理想工程”,具体工作为宣传“理想工程”、联系联络中小学校、协助安装电影放映设备、完成中小学校放映电影等;
2、 代表理想工程办公室,与所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厅(局)、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局)的联系,获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厅(局)、宣传部及财政厅(局)的支持;
3、 各“理想工程”地方办公室可以设立本省下属地(市)、县(区)的代理单位落实中小学校“理想工程”的实施。一般要求省(含直辖市)级代理在签约后90天内吸收理想工程的中小学校数应不低于100所;省级代理方(省“理想工程”办公室)有权审核辖区内中小学加入理想工程的资格;
4、 各地“理想工程”办公室负责落实总公司与各中小学校签署加入院线进行影片放映协议。并将各参与校园院线的中小校的相关数据报总公司;
5、 向总公司申请放映设备及影片。放映设备是免费发放给各中小学使用(但产权仍归总公司所有);
6、 对放映单位(学校)培训放映员及管理员。
7、 维护及维修所在省内各中小学校的放映设备(维修需在总公司报备),相关维修技术人员可联系设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自然损耗的维修,费用由设备供应商负责,使用或保管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方负责。
8、 负责结算理想工程总部(总公司)与所属各中小学校影院放映的收入并落实完成各中小学把全年度的电影票款汇入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9、 向总部一次性缴纳平台服务费 万元人民币。
三、 省(市)级代理公司(地方“理想工程”)的资质要求
1、 代理公司必须是所在代理省登记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
2、 代理公司为文化类或教育类企业。
3、 代理公司及法人代表无不良记录。
4、 代理公司注册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
5、 代理公司熟悉当地教育机构优先。
6、 代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简接转让)理想工程代理权。
7、 代理公司管理团队(或掌控人)一般不得跨省(或变相跨省)参与其它省的代理。
四、 纳入“理想工程”的中小学的要求
1、 必须是正式注册的公办或民办中小学。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2、 首批加入理想工程学校的学生数不低于200人;
3、 具备有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多媒体中心、多功能教室或其他同类空间(会议室或礼堂、其它教室等);
4、 取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5、 已经安装5G网络或具备安装5G 网络的条件;
6、 申请成为"理想工程"会员。
五、 关于“理想工程”的收费
1、 各地中小学校观影的收费主要包含在学生的学杂费中,学杂费一般包括书本、春游、秋游、看电影等各种费用。目前相关部门为了落实国家教育部和中宣部关于对中小学生进行影视教育,正在协商由国家财政补贴电影票,该笔补助费用由各省财政依具体情况支付。观影费可由国家下拨的相关经费即综合费用或学杂费中支出,也可以单独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来支付。
2、 一般每场电影(按教育部中宣部要求每学期放映2场电影,一学年放4场电影计)按学校申请下来的实际费用支付。参考费用为每张票15元计;
3、 一年放映4场电影,学校将一次性向每一个学生收取一年的电影票款60元;
4、 各省代理公司可依各省的具体情况对票价向总公司做出微调申请,经总公司同意后进行价格调整。双方确认,总公司有票价的最终确定权。
六、 关于省级代理财务的说明
总公司与省级代理的财务结算分三种:
(一) 教育影片:总公司按照各省级代理公司开发学校数并收到票房后,代理方获所辖地区总利润(扣除各种成本后)的60%。
(二) 其他商业大片或文化活动:每年年底,按照当年总公司与各省代理公司开展的商业大片及各种文化、教育活动等核对财务数据,扣除除各类成本后,并按照税后的5:5(即50%:50%)进行分红。
(三) 每年年初,总公司股东会将对股东进行上年度的业务分红。分红比例按各股东的投资额确定。
七、 操作程序:
1、 由当地独立法人单位向总公司申请成为当地省一级代理;
2、 代理方与总公司签委托代理协议;
3、 代理公司与所在省教育厅(局)沟通,形成第一批的试点学校。向总公司提交中小学的相关资料,并统计需要设备数量;
4、 各省代理可在规定区域内设立地(市)级、区(县)级分支机构;
5、 各学校与总公司签约;
6、 总公司为学校提供影片节目单。
7、 学校确定放映片目及场次。
8、 各学校向总公司上交第一年的观影费。总公司开具正式发票。
9、 总公司为各学校投放设备。
10、 各省代理公司负责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
11、 通过各地代理公司协调安排,总公司派人为放映单位培训放映员。
八、 本工作手册解释权归运营总公司。